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04执516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乐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衡阳市蒸湘区前沿电器卫浴店,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经营者:罗红军,男,1982年7月7日出生,汉族,地址湖南省衡南县柞市镇。
申请执行人广东乐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衡阳市蒸湘区前沿电器卫浴店、罗红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民终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及保险理财产品进行查询,除发现少量银行零星存款外,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在缴纳执行费之后,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承诺,故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处理。
同时本院对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终本约谈,申请人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