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京0108民初1562号
案件名称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三河慵懒旅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8民初1562号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801房间。

法定代表人:斯考特凯利,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永杰,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三河慵懒旅店,经营场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南侧、迎宾路东侧。

经营者:夏军。

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2楼507。

法定代表人:穆荣均,执行董事。

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河慵懒旅店、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三河慵懒旅店、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原告速伯艾特(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