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82执848号 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朱金全、慈溪市白沙路朱超日用百货店: 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金全、慈溪市白沙路朱超日用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0)浙0282民初199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2月04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82执848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