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3执68号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乡市望春门永发商行、顾清桂:本院在执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湘乡市望春门永发商行、顾清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2019)湘03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