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黔01执495号
案件名称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0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495号陈洪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0)黔01知刑初3号刑事判决,受理执行陈洪伟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执行标的为罚金4万元。

被执行人陈洪伟主动交付罚金4万元,该案执行款已上缴国库,全案执行完毕。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执495号执行案全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