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15执2410号烟台张裕葡萄公司、张登海等: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登海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苏8602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115执2410号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登海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公司;张登海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