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执34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益阳市赫山区一家人购物广场、邹宇强: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益阳市赫山区一家人购物广场、邹宇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湘09民初6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益阳市赫山区一家人购物广场、邹宇强未如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3月5日强制扣划邹宇强银行存款6140元(含执行费50元),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湘09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