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民初969号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航城大道福森工业园C栋40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501300M。
法定代表人:喻广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发举,重庆千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碚区韩尚优品日用品经营部,经营场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歇马路64号附16号,注册号500109613119128。
经营者:吴克敬,男,汉族,1973年7月8日出生,住福建省闽清县。
被告:义乌智库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29730838。
法定代表人:马欢欢,执行董事。
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碚区韩尚优品日用品经营部、义乌智库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立案受理。
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本院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