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2知民初153号原告: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07417025524。
法定代表人:于洪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凡颖,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律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延龙,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律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刘俊凤。
住所地河南省杞县。
原告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俊凤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
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刘俊凤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于本院审理期间提出撤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