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启航美发用品经营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冀04知民初147号
案件名称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启航美发用品经营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区南堡启航美发用品经营处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4知民初147号 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

法定代表人:何远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珠、栗丽丽,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邯郸市邯山区南堡启航美发用品经营处,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沙口村开放路16号。

经营者:李雷。

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与被告邯郸市邯山区南堡启航美发用品经营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