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王文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0728刑初157号
案件名称王文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文献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0)豫0728刑初157号公诉机关长垣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文献,男,1968年6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长垣市,汉族,小学毕业,居民家庭户口,住长垣市。

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2月20日被长垣市公安局民警抓获,于2020年2月21日被长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3月28日被长垣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郑剑,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以新长检二部刑诉(2020)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文献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瑞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文献及其辩护人郑剑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22日,被告人王文献明知王某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生产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仍从王某1处购买10箱该口罩(10000只/箱)销售给何某,销售金额8万元。

该8万元货款何某至今未支付给王文献。

经查,“飘安”商标注册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口罩,商标在有效期内。

2020年2月20日,被告人王文献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相关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文献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文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文献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王文献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王文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2日,被告人王文献明知王某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生产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仍从王某1处购买10箱该口罩(10000只/箱)销售给何某,销售金额8万元。

该8万元货款何某至今未支付给王文献。

经查,“飘安”商标注册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口罩,商标在有效期内。

2020年2月20日,被告人王文献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所证实:被告人户籍证明,长垣市公安局佘家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证明,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照片,银行交易明细,商标档案,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手机微信截图,入库记录,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记录,临沂科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材料,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照片;

证人王某1、何某、章某1、潘某、章某2、邓某、张某、王某2、王某3证言;

被告人王文献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文献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文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

辩护人关于王文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正当,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文献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9月19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