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302执568号 移送执行人: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郝常龙,男,1977年3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四平市。
郝常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2017)吉0302刑初12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被告人郝常龙…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罚金。
综上,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302执568号 移送执行人: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郝常龙,男,1977年3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四平市。
郝常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2017)吉0302刑初12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被告人郝常龙…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罚金。
综上,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