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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书荣罚金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12执6号
案件名称顾书荣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顾书荣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12执6号顾书荣:顾书荣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一案,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顾书荣(共有人凌小红,系另案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兴化市九洲城中城×幢×-×××室不动产进行执行处置,处置得款400230.90元在扣除拍卖公告费1000元、退还买受人垫付产权过户税费56150.60元后余款343080.30元中的300000元作为被执行人凌小红应缴纳罚金已上缴国库,43080.30元已转付顾书荣应缴纳罚金上缴国库。

另,本案执行中,扣划被执行人顾书荣银行存款639047.57元,被执行人顾书荣家人代为缴纳罚金17872.13元,上述款项亦已全部上缴国库。

至此,本院作出的本院(2019)苏12刑初34号刑事判决书第一项确认对顾书荣并处罚金700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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