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11民初18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海阳,浙江和义观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贝贝,浙江和义观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李东,男,1994年6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蓝山县。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李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受理。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