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执3330号季峰、邱洪贵:你们之间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粤73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邱洪贵未履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季峰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邱洪贵的银行存款31011元,并已将30651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季峰,余款360元作为执行费上缴财政。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