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江先文与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1559号
案件名称江先文与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江先文;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1559号原告:江先文,男,1989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浏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浩,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张逸敏。

原告江先文与被告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江先文于本案开庭前向本院提出申请,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请求撤回对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江先文撤回对广州咪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江先文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江先文负担。

江先文已预缴1050元,本院退回1025元。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