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5执638号申请执行人昆山市双组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江苏运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昆山市双组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运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知初6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江苏运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昆山市双组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立案执行后,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共计50650元至法院账户,该款扣除本案执行费650元,余款50000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