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赵涛家电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1403知民初237号
案件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赵涛家电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赵涛家电经营部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403知民初237号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赵涛家电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经营者:王春艳。

本院在审理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赵涛家电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原使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