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鲁0602民初5343号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金山路**。
法定代表人:项福定,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承祥,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子垚,北京市正平(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蓬莱市登州鑫盛五金商店,住,住所地山东省蓬莱市登州街道东关路商贸城**/div>经营者:刘明学。
内容不公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鲁0602民初5343号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金山路**。
法定代表人:项福定,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承祥,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子垚,北京市正平(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蓬莱市登州鑫盛五金商店,住,住所地山东省蓬莱市登州街道东关路商贸城**/div>经营者:刘明学。
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