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陈锦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604民初11034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陈锦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锦丽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604民初11034号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9号新东海商业中心13楼13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志军,广东今晖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婉敏,广东今晖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锦丽,女,汉族,1984年10月28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民身份号码445************964。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锦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立案后,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陈锦丽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