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3执507号胡放: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放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2020)苏03刑初32号刑事判决,审判部门就该案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执行的内容为:胡放罚金58万元。
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胡放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缴纳罚金58万元。
据此,本院(2020)苏03刑初32号刑事判决中胡放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3执507号胡放: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放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2020)苏03刑初32号刑事判决,审判部门就该案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执行的内容为:胡放罚金58万元。
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胡放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缴纳罚金58万元。
据此,本院(2020)苏03刑初32号刑事判决中胡放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