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1480号黄振波、清镇市张远东建材经营部: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申请执行人黄振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清镇市张远东建材经营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2020)黔01执1480号。
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义务,交纳155元执行费至贵阳市财政局,本院根据你们提交的全案执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对此,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11月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