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源汇区琪梅百货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01知民初1248号
案件名称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源汇区琪梅百货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琪梅百货店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知民初1248号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韩国首尔特别市江**论岘路。

法定代表人:徐汶成。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巍,北京升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漯河市源汇区琪梅百货店,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刘镇计生办门面房**漯河市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者:庞庆琪。

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漯河市源汇区琪梅百货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

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美丝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