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执284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荷塘区惠众食品批发部(经营者:杨小艳):本院执行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荷塘区惠众食品批发部(经营者:杨小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11月17日按照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执284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荷塘区惠众食品批发部(经营者:杨小艳):本院执行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荷塘区惠众食品批发部(经营者:杨小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11月17日按照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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