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景德镇陶瓷协会与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闽0203民初22825号
案件名称景德镇陶瓷协会与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景德镇陶瓷协会;福州睿隆嘉居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古巷兴利达陶瓷厂;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203民初22825号 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住所地江西省景德镇市莲花塘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200754235092H。

法定代表人:孙飞,常务副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红军,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英毫,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大西洋海景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37887347P。

法定代表人:高书林。

被告: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住所地,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商业楼地下**至地上**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31RWR34Y。

法定代表人:俞琳。

被告:潮州市潮安区古巷兴利达陶瓷厂,住所地广东,住所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水白片用代码91445103315271278E。

法定代表人:陈继旺。

被告:福州睿隆嘉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林洲路**正荣融信现代城****用代码91350104555096368E。

法定代表人:赵文霞。

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与被告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潮州市潮安区古巷兴利达陶瓷厂、福州睿隆嘉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于2020年11月25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负担。

审判  员     刘德芬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法官 助 理     许于静 代书 记 员     洪 滢 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