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12执10441号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杭州米来服饰有限公司:你们之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2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杭州米来服饰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