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云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5587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云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云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5587号原告: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西坑一村工业区凤凰路****厂房(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西坑社区山庄路5号厂房第2、3、4层从事生产经营。

法定代表人:李晖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相仪,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云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林三巷**201法定代表人:谢剑烽。

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楼**法定代表人:戴珊。

原告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云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专利号:ZL20142008××××.3,名称:一种颈椎按摩仪)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

立案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据此原告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攀高电子有限公司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