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下架索赔

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判赔金额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天宝解决方案公司与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1民初3849号
案件名称天宝解决方案公司与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天宝解决方案公司;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民初3849号原告:天宝解决方案公司(TrimbleSolutionsCorporation),住所地芬兰共和国埃斯波市。

法定代表人:提莫肯奈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斌,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纯,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

法定代表人:段东升,经理。

原告天宝解决方案公司(TrimbleSolutionsCorporation)与被告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天宝解决方案公司(TrimbleSolutionsCorporation)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天宝解决方案公司(TrimbleSolutionsCorporation)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天宝解决方案公司(TrimbleSolutionsCorporation)负担。

软著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下架索赔

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判赔金额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