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1执5585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陈华军、河源市源城区天地通讯店: 你们之间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粤73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陈华军、河源市源城区天地通讯店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11月1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
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214元。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