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多可爱童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浙0304民初1008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多可爱童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3-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多可爱童装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浙0304民初1008号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新东海商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郑波,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资铵,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州市瓯海梧田多可爱童装店。

住所地。

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新南站商城****会信用代码:92330304MA2C2M4LX5。

经营者:刘贤胜,男,1987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市瓯海梧田多可爱童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