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 本院于2018年12月19日对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诉被告黄志鑫、深圳市坪山新区韩城故事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疏漏,现予补正,裁定如下: 在(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民事裁定书中第一页第8行与第一页第9行之间增加如下内容“委托代理人:张美丽,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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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 本院于2018年12月19日对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诉被告黄志鑫、深圳市坪山新区韩城故事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疏漏,现予补正,裁定如下: 在(2018)粤0307民初14891-14892号民事裁定书中第一页第8行与第一页第9行之间增加如下内容“委托代理人:张美丽,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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