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申请人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无为县无城镇十里飘香小吃店、强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皖0291执787号
案件名称申请人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无为县无城镇十里飘香小吃店、强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5-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无为县无城镇十里飘香小吃店;强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9)皖0291执787号无为县无城镇十里飘香小吃店、强文:你/你单位与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皖0291民初90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于二O一九年五月九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九年五月九日立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被执行人无为县无城镇十里飘香小吃店、强文支付诉讼费550元;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须知及风险告知书附后),主动履行的请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并备注本案案号。

开户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账户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20000443569110300000026101004640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