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赣01民初187号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堃杰,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文波,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明敬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
法定代表人:周徐,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吉安市青原区新兴水暖洁具批发行,住所地:青原区吉安市。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明敬管业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新兴水暖洁具批发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5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预缴诉讼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退回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