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执907号申请执行人:歹广辉,男,汉族,1981年10月15日出生。
被执行人:董立宝,男,汉族,1978年8月3日出生。
本院在执行歹广辉与被执行人董立宝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5月22日立案执行,2019年5月22日通过最高院总对总系统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歹广辉于2019年7月3日向本院递交申请书,要求撤回执行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撤回申请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1执9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