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知民初1804号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少波,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东东,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泉州美卡龙卫浴洁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安市仑苍镇黄甲龙港路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昭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宏博,该公司员工。
被告:朱向宾,男,汉族,1984年1月11日生,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美卡龙卫浴洁具有限公司、朱向宾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