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116执852号黄振波与南京市六合区豪牧卫生洁具经营部、王全红:申请执行人黄振波与被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豪牧卫生洁具经营部、王全红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苏01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
南京市六合区法院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1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