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皓源汽摩配件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3005号
案件名称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皓源汽摩配件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皓源汽摩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3005号原告: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法定代表人:张华良,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世雄,广东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皓源汽摩配件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

法定代表人:胡某1。

原告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皓源汽摩配件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ZL××××××××××××××)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立案。

2021年4月27日,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佛山市摩多狼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