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执397号 申请执行人:陈凡。
被执行人: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
本院在执行陈凡与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9)浙02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执397号 申请执行人:陈凡。
被执行人: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
本院在执行陈凡与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平阳县华楚木艺加工厂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9)浙02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