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延吉市好宜买直通车眼镜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吉24知民初107号
案件名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延吉市好宜买直通车眼镜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0-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延吉市好宜买直通车眼镜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吉24知民初107号原告: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法定代表人:黄法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利,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延吉市好宜买直通车眼镜超市,住所地,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iv>经营者:祝建明,现住吉林省龙井市安民街文化小区。

原告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告延吉市好宜买直通车眼镜超市之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

原告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