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2执643号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醴陵市白兔潭镇琼飞电动车行、张金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醴陵市白兔潭镇琼飞电动车行、张金琼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08月0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2民初28号生效民事判决。
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现本院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2执643号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醴陵市白兔潭镇琼飞电动车行、张金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醴陵市白兔潭镇琼飞电动车行、张金琼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08月0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2民初28号生效民事判决。
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现本院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