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吉03民初57号原告: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学苑路25号。
法定代表人:翟志海,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超,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平市铁东区玮琦玩具大全。
经营者:袁明。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景惠,吉林律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平市铁东区玮琦玩具大全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
原告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故对于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