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01执6077号陈运东、潘质彬、中山市鼎炬照明灯具科技厂:你们之间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粤73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潘质彬、中山市鼎炬照明灯具科技厂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陈运东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52071元汇入本院账户。
本院在扣除执行费671元后,已将全部案款514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