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下架索赔

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判赔金额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三鼎梦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京73民初338号
案件名称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三鼎梦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鼎梦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73民初338号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义庙新华服装厂大华衬衫厂宿舍大华天坛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姚壮宪,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门海萍,北京东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新苗,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三鼎梦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3号楼14层1710。

法定代表人:钟伟,总经理。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三鼎梦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软著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下架索赔

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判赔金额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