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执2647号史改云、南阳生宜宝艾草制品有限公司:史改云与南阳生宜宝艾草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359.31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主动将11429.31元交付至本院账户,扣除申请费70元后,剩余11359.31元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
至此,史改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9)豫01知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执2647号史改云、南阳生宜宝艾草制品有限公司:史改云与南阳生宜宝艾草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359.31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主动将11429.31元交付至本院账户,扣除申请费70元后,剩余11359.31元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
至此,史改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9)豫01知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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