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池学建与欧秀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闽01民初2630号
案件名称池学建与欧秀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池学建;欧秀强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闽01民初2630号 原告:池学建,男,汉族,1965年11月13日出生,住福建省福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林,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欧秀强,男,汉族,1971年2月26日出生,住福建省建瓯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池学建与被告欧秀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池学建于2019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池学建撤诉。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池学建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