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京0102民初4716号
案件名称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耿莱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2民初4716号原告: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45号大院自编A33号利远汽配城五层E007号。

法定代表人:沈春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良成,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耿莱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中山一巷17号101房。

法定代表人:彭武超。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张奇。

原告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耿莱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经本院询问,原告明确表示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雪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