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稿)(2017)苏0404执2084号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史小春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525元,申请执行费358元,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款已汇入你单位指定账户,本案已执行完毕。
至此,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404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稿)(2017)苏0404执2084号史小春:你(单位)与申请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525元,申请执行费358元,现你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款已汇入申请人指定账户,本案已执行完毕。
至此,你(单位)要执行的(2017)苏0404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