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俞小忠与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首亮照明灯饰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第1511号
案件名称俞小忠与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首亮照明灯饰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6-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俞小忠,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首亮照明灯饰经营部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第1511号原告:俞小忠,男,1979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安市。

委托代理人:夏远翔,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三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远福。

被告:中山市古镇首亮照明灯饰经营部,经营场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古一瑞丰灯配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郑玉芬,女,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委托代理人:郑翀龙,该单位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俞小忠诉被告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首亮照明灯饰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俞小忠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俞小忠撤回对被告中山市易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