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某地区苹果协会与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某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黑01民初458号
案件名称某地区苹果协会与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某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某地区苹果协会;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某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01民初458号原告:某地区苹果协会,住所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某市。

法定代表人:王某,会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乐,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鹏,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某店,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经营者:娄某某。

原告某地区苹果协会与被告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某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某地区苹果协会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某地区苹果协会的撤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某地区苹果协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某地区苹果协会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