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博自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粤73民初240号
案件名称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博自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8-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博自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73民初240号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杜永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长龙,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武树辰,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告: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法定代表人:杨日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恒,广东方正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告:深圳市安博自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严秋元,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博自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符合自愿原则,其申请并无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